全市消防救援部分继续展开消防安全危险排查整治举动,现对近期发现存在火灾危险的单位予以曝光。请各社会单位(场所)必须引以为戒,强化火灾危险自查自改作业,保证单位(场所)消防安全。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法令》第七十条第四项之规定,责令其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场所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场所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该场所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之规定,责令当即整改。
处置办法:该行为违反了《四川省消防法令》第三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责令当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