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万江大街滘联路19号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产生一同较大火灾事端,烧损部分建筑结构、一批医疗设备及物品,直接经济损失人民币251.1316万元。
继11月15日发布了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端查询陈述后,11月26日,东莞纪检督查网发布了该事情的处理结果。文中显现,经事端查询组查询确定,东莞万江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4·4”较大火灾事端是一同因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日常管理混乱,火灾危险很多存在,违法违规施行二次装饰工程,消防设备未有用发挥作用,火灾事端产生后应急处置不力,当地党委政府和有关监管部分责任执行不到位而导致的较大责任事端。
陈述显现,经查询,起火原由于303房间9号床上由打火机明火点燃床上可燃物品。形成火灾延伸的原因包含: 一是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私行将规划为流亡间的303房间改建为调理房。 二是火灾主动报警体系主机处于手动状况,消防控制中心无值班人员,无人发现警情,无人将火灾主动报警体系切换到主动状况,导致起火楼层无声光报警,相关的消防设备未发动救活和排烟,贻误救人和救活的最佳时机。 三是三楼主动喷水救活体系管道内无水,主动喷水救活体系未发动,主动喷水救活体系水泵控制柜的发动方法为手动状况,导致火灾产生后,主动喷水救活体系不能第一时间正常启用对初期火灾进行相对有用救活。
查询确定,涉事企业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存在未依法实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应急处置才能不行、违规报建和违法发包二次装饰工程等问题。一起,多家相关企业也存在违背法令法规行为,包含私行施工、不具备规划资质承揽工程、未按照工程建造强制性标准做规划、未按图施工、不具备消防设备工程专业承揽资质等。此外,万江大街党工委、就事处及相关职能部分在实行安全监管责任方面也存在不力、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公安机关依法对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陈志威进行立案侦查,按照法令来追究其刑事责任。有关部分依法对东莞康怡护理院有限公司、海威公司、益恒公司、中塍公司、壹叁玖公司、龙飞公司、众灏公司以及16名相关企业人员进行行政处罚。
纪检督查机关对事端属地党委政府、相关职能部分公职人员共16人予以追质问责,详细如下:
黄冠煊,东莞市万江大街原党工委副书记、就事处主任,给予说话提示处理。其因涉嫌其他严峻违纪违法问题,现在正承受纪律检查和督查查询。
宋瑞林,东莞市消防救援支队万江大队大队长,依据干部管理权限,移送相关的单位处理。